重殘人員申請低保需同時滿足重度殘疾和家庭經濟困難等條件。根據《杭州市城鄉(xiāng)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》,具體條件如下:

精神與智力殘疾人員:未婚、離異或喪偶的成年精神殘疾人員和智力殘疾人員,可由本人(或親屬)單獨提出低保申請。一級和二級成年多類殘疾人員:未婚、離異或喪偶的一級和二級成年肢體殘疾、聽力殘疾、言語殘疾、視力殘疾人員和綜合殘疾人員,可由本人(或親屬)單獨提出低保申請。其他多類殘疾人員(未就業(yè)):其他未婚、離異或喪偶的成年肢體殘疾、聽力殘疾、言語殘疾、視力殘疾和綜合殘疾人員,在其未就業(yè)期間可由本人(或親屬)單獨提出低保申請。此外,申請時還需向相關部門申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,并攜帶本人低保書面申請材料、家庭所有人口戶籍、家庭人口收入證明以及殘疾人證明,到所在社區(qū)申請辦理。在沒有工作和任何收入的情況下,可分戶計算直接申請全額低保,并在全額低保金的基礎上再追加20%后發(fā)放,其余殘疾人群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時,均和正常人低保額度持平。